Saturday, August 29, 2009

Washington DC 番外篇

這次去DC﹐ 雖然號稱三天兩夜
其實去的地方不多
尤其錯過了越戰紀念碑
讓我梗梗於懷

所以找些舊照片來回味一下
也順便看看照相有沒有進步


#1 我自認是越戰的一代
所以在這裡感觸特別深
其實這裡真的是很感人的地方

圖中應該是位媽媽
她在把她兒子的名字拓下來

還有一次看到一個壯漢扒在牆上痛哭
非常感動

因為反對越戰的人很多
所以這個其實不叫越戰紀念碑
它的正式名字是越戰“陣亡將士”紀念碑


#2 它是用反光性很高的花崗石做的
倒影造成一些很特別的景像


#3 這是不同日子拍的
我只記得我去過很多次
但詳情我都不記得了


#4


#5


#6


#7越戰結束三十幾年了


#8 這林肯紀念堂拍得規規矩矩
當時講究要拍得漂亮
而且照片裡要沒有人

現在的看法是有漂亮的場景還是要拍
不然太嬌情了﹐ 但要拍得不一樣
才比較有留念的價值


#9


#10 這林肯像沒有今年拍的放在上一篇的那張好
多數人認為拍人像時臉的前方要留空間

我喜歡違背這個原則
把臉擠在邊上
會讓人不自在
有眼光要離開畫面的衝動
但我喜歡那種“這人不知道在看什麼﹖”的不確定性

這樣會比較好嗎﹖ 不見得
但努力拍出不一樣的照片是我現在的心態

這種拍法的關鍵是頭後面的空間要處理好
這張沒有處理到, 因為當年完全不知道要處理


#11 以前拍的傑佛遜紀念堂
還是標準拍法


#12


#13 標準的國會大廈


#14


#15 另一次來拍的
感謝鴨子來捧場


#16 某年來看櫻花時拍的


#17 不確定是不是跟上一張同一年
這張也很不好
硬把櫻花湊進去
沒把花拍好


#18 國家藝廊東廳


#19 一機三鏡是當年的標準配備
現在大都一機一鏡

以前是旅遊配合拍照
現在是拍照配合旅遊


#20

看到這些老照片
覺得當年是有很認真在拍
但沒思考自己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看到書上的漂亮照片就跟著拍

網路盛行以後才發現
這種照片是要討好普羅大眾的
如果這不是我的目的
我不必這麼拍

想通這點我有如釋重擔的感覺

現在拍照就是拍我看到的
那要幹什麼呢﹖ 作紀念吧﹗

Thursday, August 27, 2009

Washington DC 完結篇

在車上休息一陣子以後﹐
這一站來到林肯紀念堂﹐
它在國家廣場 (The National Mall) 的最西邊﹐
再過去就要過橋到阿靈頓國家公墓了。


#1 林肯紀念堂因為背後沒東西了﹐ 所以很壯觀。


#2 往東的景觀
華盛頓紀念碑右邊一點是國會大廈﹐
所謂國家廣場就是國會大廈跟林肯紀念堂之間這塊地﹐
華盛頓紀念碑在正中間。

國家廣場是東西向﹐ 白宮在華盛頓紀念碑正北不遠。
有心的話﹐ 在這裡可以逛好幾天﹐
更重要的是﹐ 除了吃以為﹐ 通通不要錢


#3 美國第二偉大的總統

說華盛頓第一偉大大概沒有人會有異議
說林肯第二我們德州同學就有很多人反對

但比較美國內戰跟中國內戰以後兩方人民的處境
林肯確實偉大


#4 因為外面很熱﹐ 裡面比較涼爽
所以人很多


#5 勉強擠出來的笑容


#6 解說的人很認真


#7


#8 韓戰紀念“場﹖”


#9


#10 看完林肯紀念堂﹐又上車去吃飯
這是白宮後面


#11 吃飯的地方是一棟政府辦公大樓的地下室
格局就是百貨公司的美食街

因為是周末﹐ 所以沒有人


#12 吃冰的最好


#13 這家是當年有名的旅館﹐
叫什麼沒注意聽。
因為它離白宮不遠﹐
所以當年有關係的人就在它的大廳(Lobby)裡對白宮關說,
關說叫Lobby 就是由此而來。

現在關說的對象是國會不是白宮
因為任何白宮人員被關說的話
帳通通算到總統頭上

只有愚蠢的台灣人吃“XXX 很好﹐ 是底下人不好”這套


#14 這當然就是航空及太空博物館了

會來到這裡是想避一下暑
再走回去開車

其實要避暑該到對面的國家藝廊
裡面寬敞高大﹐ 而且擺設之間空得很大
不可能有多少人


#15


#16


#17 這張大失敗
把登月火箭的噴嘴拍小了
不過裡面人山人海
停下來拍照都覺得不好意思
只好遺憾了


#18 萊特兄弟的飛機


#19 林白首渡大西洋的聖路易精神號


#20 大廳入口

看到這裡雖然時間還早
可是我們已經歸心似箭了

外面還是很熱
就像台灣那種熱法
只是乾燥了一點
這是我們今年最熱的一天

一路晒到停車的地方
還好冰箱裡的飲料還有冰

因為有看地圖
這次我們倒很順利的找到半畝園
吃得太飽以後又到隔壁的中國超市買冰棒

吃完還去逛街﹐ 所以算很圓滿的結束

第二天一早﹐ 慢慢吃完早餐就回家了
沒有照片

Wednesday, August 26, 2009

當陪審員

有人說當美國人有一個缺點﹐
就是有時會被叫去做陪審員。

我覺得好像沒有那麼嚴重﹐
前幾天終於要第一次去當陪審員了。

早上八點半要到法院報到﹐
法院就在 Elissa 唸的高中旁邊﹐
所以並不太遠。

本來我以為會人山人海﹐
結果沒有﹐ 大概二十人不到﹐
原來八月下旬是法院的淡季。

等到九點鐘﹐ 一位工作人員來宣告注意事項﹐
每人發一個裝名牌的袋子﹐ 跟一杯咖啡的免費卷﹐
但午餐要自理。

這時我看了相關資料﹐ 開始對美國的陪審制有點了解。
刑事案件一律要有陪審員12人﹐ 而且決議要無異議通過﹐
有任何一人不同意﹐ 就無法判決。

民事案件只要兩造無異議﹐ 可以不用陪審員﹐
而且用的話也不必用到12人﹐6 人就可以
決議也是5 人通過就可以。
對犯罪行為認定的標準也比較低﹐
難怪美國人那麼怕被告。

這時那位工作人員又來說明了﹐
我們今天運氣好﹐ 只有一件民事案﹐
而且很可能選擇沒有陪審員﹐
如果這樣的話﹐ 11點就可以回家了。

這時才九點多﹐ 不過顯然這裡是個很須要等待的地方﹐
訂了很多雜誌﹐ 我東翻翻﹐ 西翻翻﹐ 還試著小睡一下。

有些人可能有經驗﹐ 一來就到牆邊的小桌上﹐
拿出筆電開始工作﹐ 法院還有提供網路連線。

果然11點一到﹐ 那位小姐又出來了﹐ 放牛吃草!

就這樣當了半天雷聲大雨點小的陪審員﹐
要三年以後才會再有可能被抽到。


#1 這張要裝在袋裡﹐ 掛在身上


#2 雖是地方小法院﹐ 外表還是蠻堂皇的

那根圓柱是個紀念碑
太陽大(倒不太熱)沒去細看是什麼


#3 這個林肯像﹐ 實在不太高明


#4


#5


#6 我後面還有些人﹐ 不過不好意思回頭拍人家

穿藍綠衣服那位就是工作人員
從頭到尾就只有她跟我們有接觸


#7 這就是咖啡點卷
可以到福利社領一杯咖啡

Saturday, August 22, 2009

開學了

8月20日小鳥飛離老巢﹐
終於要開始獨立生活了。

老早知道﹐ 這天遲早即將來臨﹐
但一時還是有種古怪的感覺。

先是一家人到DC玩一下﹐
一家三人﹐ 人人都是心知肚明﹐
知道為什麼要跑這一趟。
明明是旅遊﹐ 卻還是有點離情依依的。

從DC回來﹐ 開學的前一天﹐ 8月19日﹐
Elissa 晚上還到林醫師那裡上班。
下班前我還跟去給她們拍個紀念照。
Elissa 還賺了個大紅包。

20日一早﹐ 預計九點十五出門﹐
出門之前還要裝車﹐ 果然裝了滿滿一車﹐
連車廂裡都裝滿了﹐ Camry 裡勉強坐得下三人。

時間一到﹐ 準時出發﹐ 一小時以內到學校﹐
未來三年﹐ 這段路不知還要來回多少趟。


#1 裝滿一車
車廂內僅可容身


#2 媽媽很難過


#3 爸爸假裝沒事


#4 上回說過﹐ Elissa 住的是比較好的宿舍﹐
三間六人共有一個浴廁
這是兩人洗臉台


#5


#6


#7 洗衣房很大﹐ 但只有兩套洗衣機跟烘乾機


#8 還有個燙衣板
Elissa 這輩子還沒燙過衣服


#9


#10 洗衣房對面是交誼廳


#11 還蠻大的


#12 一端有個冰箱電爐
可以燒水泡麵之類的


#13 走廊


#14 宿舍入口的警衛站
今天由學生當班


#15 信箱﹐ 每人一小格


#16 就住這棟


#17 整頓到一段落﹐
到學生活動中心吃飯


#18 吃完出來碰到在推銷網路的


#19 一學期三個多月在這裡 All you can eat
Elissa 第一天只吃根香蕉
說太熱了吃不下
宿舍沒冷氣


#20 另外兩棟比較大的宿舍


#21 搬東西上樓要坐電梯
因為人多
人龍排到外面

我們不住這棟
是溜進來參觀的


#22 就是這樣一趟一趟的搬


#23


#24 就住這棟


#25 離停車場不遠


#26 很多人帶瓶裝水
我們只帶幾瓶
Elissa 喜歡喝咖啡
弄個濾水器


#27 宿舍沒冷氣
每人都帶電扇


#28 Elissa 選了上舖
但很怕睡到掉下來


#29 空間尚可


#30

Blog Archive

Contributors